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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24-2025学年度)

  • 发稿单位: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 发布时间:2025-11-10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在大连医科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和工作推进会4次,推送相关内容36期,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学习研讨4次,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4次,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学习65次,开展专题培训1次,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多种途径查摆问题10个,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整改完成率100%,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项调研4次,形成民生项目清单5项,党员为群众办实事200余件;深入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活动,新成立党支部2个。推进党建工作“一融双高”建设,获评大连医科大学“样板支部”2个,创建“校园先锋示范岗”7个,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通过组织师生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等形式广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定下发文件《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方案》。学校党总支及各支部开展了主题性理论学习活动,包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等,学校党总支开展中心组学习共计13次,围绕党的先进思想与创新理论,精心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结合“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要求,面向全体党外教师代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不断凝聚思想共识。

全面深化学校各领域综合改革。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本学年,学校继续将“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坚守舆论阵地,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利用新媒体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官方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项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提供支持。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24274人,发布信息107条。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微信视频号关注人数872人,发布视频作品13条。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抖音号关注人数6944人,发布视频24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主要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办公系统(企业微信)、官方微博微信、LED屏、校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1.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情况

2024-2025学年,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60条,涵盖学校概况、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干部任免、奖励奖项等。其中,“通知公告”(https://www.dmuzs.edu.cn/notice/)公开信息12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https://www.dmuzs.edu.cn/xxgk/)公开信息6条。本学年学校颁布各类文件共计230份。

2.通过办公系统发布信息情况

学校企业微信建设有各类栏目发布专项公开信息,其中“通知公告”公开信息21条;“创新创业”公开信息98条;“教学通知”公开信息356条;“团学动态”公开信息11条;“健康园地”公开信息81条;“新闻动态”公开信息165条;“学生工作”公开信息69条;“安保工作”公开信息154条;“党的建设”公开信息100条;“教师工作”公开信息86条;“就业动态”公开信息213条;“网信工作”公开信息37条;“图书天地”公开信息62条;“后勤服务”公开信息21条;“教师发展”公开信息82条;“科研中心”公开信息71条;“阳光心舍”公开信息66条;“招生快讯”公开信息36条;“理论学习”公开信息45条;“马院动态”公开信息27条。

3.通过校园广播公开信息情况

播报校园新闻216期,发布信息935条。

4.通过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学校例会、党总支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会议等就学校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二)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招生章程经过辽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分别通过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recruit.dmuzs.edu.cn)、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企业微信招生快讯板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明确包含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招生计划总数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确定,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分别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上向社会公布,省招办将招生计划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学校录取结果与录取分数线在每个录取批次结束24小时内公布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省招办在省招生考试之窗公布录取结果。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与检查。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以及获取社会反馈的问题,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网站、电子邮件、咨询电话、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由于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效果良好,未收到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等要求,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财务部”专栏内,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板块信息,内容包括财务部职责、财务规章制度(含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教育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学年度预决算情况(含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预算总表)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此类事项信息公开网站为https://www.dmuzs.edu.cn/info/1041/10451.htm。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院内通过收费公示栏方式向社会、师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相关信息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中体现。

学校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本学年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通过党政联席会、学校例会、教职工大会、学校网站等形式,对学校预决算等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学校公开财务政策等信息,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实现财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实现“阳光财务”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服务水平。

3.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固定资产、实验室与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投标与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本学年固定资产采购690.26万元,低值品及材料采购237.66万元。

工作中出入库管理严格、流程严谨、手续完备,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日常采购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审批的方式,对资产采购、经费开支等内容进行公开,确保采购的透明、合理。小额采购项目主要以询价为主;大型采购项目通过多方对比询价、议价,需通过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研究、审批核准。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校认真研究落实《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工作方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以及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对新入职教职工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格落实师德违规排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师德违规排查,加强师德警示教育。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规范学校教师聘用、考核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将师德师风评价作为重要依据。依据“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各部门每年年初报送本年度用人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开岗位设置与招聘信息,2024-2025学年通过公开招聘录用24人。加强教职工职业荣誉感,制定《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职工获得荣誉称号奖励暂行办法》,加大表彰力度。持续强化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教育》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作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阶段性常规内容。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及时发布专业设置和新增专业情况,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主干核心课程、学制与学位等信息;学校征兵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和成绩优异学生转专业,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颁发学位证书;与辽宁省教育厅“本科教学网”同步发布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涉及学校学生数、基本办学条件、师资数量与结构、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分设置情况、讲授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比、应届生毕业率、体质测试达标率等,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持续建设毕业生就业平台,搭建就业线上线下渠道,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对学生求职就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完善各类招聘信息的发布,建立学生就业绿色通道。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完善健全各类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学生转专业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及信息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批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评审工作。

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通过资助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加强信息解读,公示学生有关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奖励处罚办法,畅通学生申诉办法和渠道。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开展诚信教育,遵照新修订的《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及时发布违反学术道德、考试纪律的处理决定等学风信息。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构建完善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学校应用完善的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并严格执行《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细则》《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一经发现有论文购买、他人代写(做)、剽窃或伪造数据等论文作假行为,学校依据相关制度对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信息公开警示,维护学术诚信,切实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定期公示学位授予点增列情况,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公开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实践要求,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多学科交叉特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修订了《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并及时进行公示公开。细化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学位水平认定材料相关要求,明确公示异议受理方法‌,提供电话、邮箱、网上举报平台等多种方式,确保流程透明、渠道畅通。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积极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德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地区)的高校和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获得马来西亚国家考试委员会授权,取得马来西亚大学英语水平鉴定考试(MUET)考点资格。

10.其他

学校依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说明。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教职工大会、学校例会、院长信箱、党总支委员会、部门会议等方式征求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调查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同时提出意见如下: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会认知度。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未发生工作人员因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深入推进的同时,仍需改进工作方法,公开程序和审核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整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相关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到位。

七、其他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11-88859787,0411-86805393。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25年10月31日